山东短于150米的电力管线工程免办规划许可手续

2018/8/17 13:28:24   来源:大众网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住建厅在收到电力设施申报材料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出具规划许可手续;对于长度小于150米的电力管线工程,免办规划许可手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启峰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行动方案中关于简化优化规划许可、城市道路掘路许可、绿地占用审批等手续办理工作。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方面,将电力设施项目全面落实到市县总体规划中,超前确定走向和线型,为城市现代化发展提供设施支撑。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收到申报材料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出具规划许可手续;对于长度小于150米的电力管线工程,免办规划许可手续。依法核发一书两证,认真做好规划核实工作。

在办理城市道路掘路许可手续方面,严格审批办理时限,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复审、审定等工作,出具掘路许可手续和路面修复缴费单。压缩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到道路管理部门办理掘路许可,只需提交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施工计划及方案、经审查的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项申请材料。规范收费标准,结合我省各市、县(市、区)目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成本测算等情况,挖掘城市道路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在办理绿地占用审批手续方面,在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前提下,绿化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加快绿化迁移,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确定绿化迁移费用,并与建设单位达成一致,尽快实施绿化迁移。绿化迁移由养护单位清点苗木及出具搬迁预算或由绿化部门出具缴费清单,项目单位缴费后,养护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迁移,保障后续施工进度,绿化部门要做好监督协调工作。 (姜洋)

编辑:王晓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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