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将在以下地点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据悉,设置的“电子警察”共计6个路口,分别是:陈庄镇中学西与新时代宾馆路、S231与陈庄镇府苑街路口、陈汀路与滨港路路口、陈庄镇北外环与老辛河路口、陈庄镇北外环与东外环路口、陈庄镇西外环与永馆路路口,在这6处将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
除此之外,在S310盐窝镇黄村至S310利津街道庄科村设置区间测速,测速区间16.35KM,限速70KM/H。起止点1:S310盐窝黄村卡口,点位限速70KM/H;起止点2:S310利津街道庄科卡口,点位限速70KM/H另外,在5处道路设置测速卡口,分别为:1.G220黄河大桥收费站卡口,限速60KM/H;2.G220凤凰街道店子卡口,限速70KM/H;3.G220北宋中学卡口,限速70KM/H;4.S310东宋卡口,限速70KM/H;5.S310黄河故道西卡口,限速70KM/H。以上违法抓拍均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民出行时,请注意按照交通规则行驶。